在线留言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欢迎来到上海奔烁咨询官网!
CONTACT联系方式

上海奔烁咨询服务公司
全国服务热线:4006-010-725
上海:152-2175-9315
青岛:137-9194-1216
北京:136-8120-0268 
杭州:158-6716-8335
西安:139-0928-9277
深圳:130-7782-9315

您现在的位置:行业知识行业知识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什么时间发放?

添加时间:2017/7/19 | 文章录入:上海奔烁咨询 | 文章来源:上海奔烁咨询

        型式试验工作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合格的,型式试验机构还应当同时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以下简称型式试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上应给出根据申请单位的适用范围申请以及适用产品技术资料审查情况所确定的适用范围。型式试验不合格,申请单位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的,应当向原型式试验机构提出申请。

返回

奔烁(上海)机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常年法律顾问:焦点 律师
(总部) 地址:上海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       
全国服务热线:4006-010-725       客服QQ:2215501312     
      电话 | 微信:152-2175-9315        邮箱:benshuorz@126.com